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这位国内首次提出“土地批租”问题的著名经济

来源:上海经济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1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他是国内学术界第一个提出“土地批租”的学者。66岁时,他出版了国内第一本关于土地问题的研究手册《土地经济学》。他研究《资本论》,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

他是国内学术界第一个提出“土地批租”的学者。66岁时,他出版了国内第一本关于土地问题的研究手册《土地经济学》。他研究《资本论》,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有效解决了许多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现实问题;他以“贱尺璧而重寸阴”为座右铭,坚持“尊重科学而不做风派”的学术原则;他在八十余岁高龄时仍坚持为本科生、研究生上基础学位课,从不间断……

11月8日,即将步入百岁的复旦大学教授张薰华,迎来了从教75周年的特别时刻。

作为复旦大学“致敬大师”系列活动之一,庆祝张薰华先生从教75周年座谈会暨“经济规律探索”学术研讨会在复旦大学举行。会前,“大师风采·张薰华先生百年人生”展览揭幕。

“人老了,有一天终归要去见马克思的,这是自然规律。”睿智如张薰华,谈到自己的高龄时很淡然、也不失幽默,他心中依旧牵挂的是学术,对人才培养,老先生仍有很多期待。

谈及张薰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陈诗一的一句话让记者印象很深刻:张先生的研究是“尽人所未尽,赢人所未赢”。

出生于1921年的张薰华,见证了一个时代里中国人的挣扎与奋起,因而,他的研究永远聚焦国计民生,哪怕要冒个人风险。

那是1982年,张薰华在编写《资本论》第三卷的《提要》时,注意到地租理论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既然土地所有权转化而来的级差超额利润由社会转来,就应该还给社会。社会由国家代表,土地就该国有,并由地租来实现国有权属。

结合自己的认识,张薰华撰写了论文《论社会主义经济中地租的必然性》,于1984年4月在广东港澳经济研究会上提交,此后发表于《中国房地产》第8期。

彼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上海,正面临城市发展的迫切需求。张薰华的这篇论文很快引起了上海市委研究室的关注。1984年12月下旬,当时主持上海市委研究室工作的副主任陈扬将任职于市委办公厅研究室的顾家靖和许一春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说复旦有个叫张薰华的老师提出了城市土地的地租问题,希望能和他谈谈,进一步了解他的想法。

同样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的顾家靖并不认识张薰华。接到任务后,他首先想到的是地租实践的不易。“城市土地的地租问题,对我们国家来说不仅仅是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不仅仅是实践问题,在当时可以说是在政治上十分敏感的问题,它涉及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涉及国家宪法。”在顾家靖看来,张薰华在理论上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地租问题需要勇气,也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整个谈话全新而富有革命性。顾家靖和许一春约请张薰华就他对地租问题的见解再写一篇文章,让他的观点更完整、透彻。

1985年1月,顾家靖就收到了张薰华新撰写的《再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地租的必然性-兼论上海土地使用问题》。这篇文章发表在上海市委办公厅研究室的《内部资料》上,并递交到了北京,被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转发。北京的转发引起了上海市委的重视,研究室随即组织了专题座谈会。

张薰华和顾家靖随后在20名研究者的协作下,完成了关于土地问题研究手册《土地经济学》。

1987年10月,全国城市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在深圳召开,张薰华又提交新作《论土地国有化与地租的归属问题》。这次,他以上海为起点,并将眼光放至全国。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第十条第四款中补充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自此,土地批租的概念深入人心。

后来论及这一学术贡献,张薰华只是淡然地说:“我很高兴,我的研究成果对政府有用。”

结合学术研究,张薰华还曾提出建设浦东机场、改变郊区农民种植结构,推动农民致富等一系列建议,均被采纳。

在他的同行和学生眼中,张薰华是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理论家。正如他自己所说:“科学按其本性来说承认事实和规律,它不崇拜任何偶像,它使人们厌弃迷信和愚昧,勇于探索、开拓和创新。”

也正是因此,张薰华崇尚以科学创新精神研究经济学。1980年,张薰华在钻研《资本论》的过程中,发现马克思在计算中有一些错误。经过整理和校验,他在当年就发表了论文《试校<资本论>中某些计算问题》,这也是中国理论界第一次有人指出《资本论》中的失误。一时间,国内学者纷纷撰文反对或质疑他。张薰华对各方意见一一研究思考,并给出了答复,在坚持正确论点时,他也对个别不妥之处虚心校正。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陈诗一的话说,“他没有把《资本论》当教条,而是当作能够分析中国现实问题的科学方法。”

文章来源:《上海经济研究》 网址: http://www.shjjyjzz.cn/zonghexinwen/2020/1113/605.html



上一篇:上海市金融工程研究会 召开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
下一篇:上海总部型经济:发力全球资源配置和产业引领

上海经济研究投稿 | 上海经济研究编辑部| 上海经济研究版面费 | 上海经济研究论文发表 | 上海经济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上海经济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